
認許年份
大律師(1999)
語言
英語
粵語
執業範疇
行政/公共法
賄賂/貪污
商業罪行
商業糾紛
公司法
競爭法
部門/工業傳票
家事法/私人客戶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僱傭法
土地/財產法
人身傷害/醫療疏忽
監管/證券
性罪行
個人簡介
戴昭琦大律師於1999 年成為執業大律師,對各種民事及刑事案件的審判及上訴有豐富的經驗。
她曾處理不同性質的刑事案件,主要執業範疇包括賄賂及貪污、選舉舞弊、暴力、有組織及嚴重罪行和性罪行。她經常在香港各級法院以及各專責審裁處出庭。
她也經常處理公司和股東糾紛事宜。作為英國認證調解員,她處理與一般商業和合約糾紛有關的調解個案。
證監會及聯交所
戴大律師擅於處理客戶的上市和合規事宜,並經常向香港聯交所(「聯交所 」)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 」)提交陳述和提供法律意見。
另外,戴大律師亦經常處理與聯交所和證監會有關的違規行為的案件,以及「白領 」性質的刑事案件(例如洗黑錢及欺詐等)。
中國內地法律業務
隨著香港與中國內地其他地區的經濟日益融合,戴大律師亦在中國內地的訴訟中被聘為香港公司法提供專家意見,亦有經驗處理在港登記及執行中國內地民商事案件判決。於2022年,她通過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並可以在大灣區9個城市內就民商事案件出庭及提供法律意見; 並於2023年被聘任為廣州越秀區的港澳法律專家及特邀調解員。
於2024年,戴大律師出任湛江國際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委員。
審裁處經驗
戴大律師分別於2018和2023年獲委任為上訴審裁團(建築物) 以及上訴委員會 (房屋)主席;亦曾在多個行政及準司法委員會及審裁處獲委任為委員(當中包括交通審裁處小組、稅務上訴委員會及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
司法經驗
戴大律師在其執業初期被委任為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並負責審理刑事案件及准刑事案件(如證監會及各部門傳票: 海關、衛生、環境、建築等)。因此,她就著不同種類和複雜性的案件均有多方面和豐富的經驗。
其他服務及委任
戴大律師被香港大律師公會提名為當值律師服務委員會委員。她亦是大律師公會刑法和刑事訴訟委員會的成員。
出版作品
戴大律師曾擔任“Hong Kong Cases” and “Hong Kong Public Law Reports” 的法律編輯,於2000 – 2007年期間負責編纂本地重要案例。
個人活動
戴大律師在其私人時間積極參與有關貧困兒童的慈善和教育的義務工作,並擔任學校的獨立校董。
學歷及專業資格:
- 法學士
- 法學專業證書
- 國際及商業法法學碩士(優異)
- 證券與衍生工具投資文憑
- 證券交易專業證書
YWM v SKB (FCDJ 680/1996)
Wong Wai Man & Ors v HKSAR (2000) 3 HKCFAR 322
SJ v Apple Daily Ltd & Anor [2000] 2 HKLRD 704
George Y C Mok & Co (A Firm) v Trade Advisers Co Ltd & Ors HCMP 2538/2003
Sin Kam Wah & Anor v HKSAR (2005) 8 HKCFAR 192
匯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交易的調查(內幕交易審裁處調查)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歐頌賢 [2024] HKCFI 1406
戴大律師曾於2000-2007擔任 “Hong Kong Cases and Hong Kong Public Law Reports”,負責編纂重要的本地案例。
“Hong Kong Court Forms on Family law”(2006年 LexisNexis Butterworths) 作者之一
《香港英漢雙解法律詞典》(2005年LexisNexis Butterworths) 的其中一名撰稿人
戴昭琦大律師
大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