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耀煒大律師於 HCCC 186/2022 一案代表第三被告
- plowmanchambers

-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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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何卓為及其他七人(HCCC 186/2022)一案中,梁耀煒大律師及柯愷欣大律師代表第三被告。該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以及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控方案情指稱,七名被告於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間,串謀於 (i) 羅湖邊境口岸,(ii) 明愛醫院,以及 (iii) 將軍澳的一個停車場附近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性裝置。
案件審訊歷時207日(其中逾160日於陪審團面前進行)。最終,陪審團裁定第三被告所有控罪不成立,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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