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訟法庭裁定房委會的實際做法與其自身執法政策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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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永亮訴香港房屋委員會 _ [2026] HKCFI 2033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在一宗涉及公共屋邨管理扣分制執行方式的司法覆核中,裁定申請人勝訴。
本案的爭議重點在於房屋署職員要求鄰里違規行為必須被「現場發現」的實際做法,是否與其扣分制運作手冊內的書面政策不一致。申請人為公屋租戶,因房屋署實際上拒絕接受及考慮由他提供的錄影證據以決定是否向其鄰居扣分,所以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背後的故事曾被電視資訊娛樂節目「東張西望」廣泛報導,有關節目在證據及法庭聆訊中被提及。
經過2026年3月23日的聆訊後,Coleman J裁定房屋署採納的實際做法不合理,並與其本身的政策不一致。法庭認為房委會未有適當考慮相關資訊,並裁定錄影證據應被接受及在決策過程中予以考慮。
此判決對公共屋邨管理及租戶透過錄影證據舉報鄰里違規行為的權利具有重要意義。法官接納大律師的論點,即在不同但相關的舉報濫用租約範疇中,房屋署不僅鼓勵居民舉報,甚至為舉報者設立獎勵計劃。然而,在打擊違規行為這個範疇,房屋署卻未有展現相同程度的積極性。
本案由Plowman Chambers的羅頌明大律師代表申請人,由廖陳林律師行轉介及法律援助署署長委派。
請按此處查看羅頌明大律師的個人資料:https://lnkd.in/gnzDPQb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