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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穎茜資深大律師和陳曉姸大律師在區域法院一宗行使偽製紙幣案中代表的被告脫罪

  • 1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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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陳貝貝(DCCC 166/2025)一案中,林穎茜資深大律師和陳曉姸大律師代表的被告被指控於銀行向櫃枱職員交付24張面額為100美元的偽製紙幣,並在行使該等紙幣時知道或相信其屬偽鈔。


辯方的案情是,被告並不知道該等紙幣屬偽製,因為紙幣是由其一向信任的父親交予;她在警誡會面中稱自己是自行兌換該等鈔票,只是因為警方曾告知她不宜提及其父親。


經歷為期六日的審訊後,法庭裁定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下證明被告所涉招認乃在自願情況下作出,故不予接納並予以排除。


法庭在審視全盤證據後,尤其是被告優良的背景、教育以及一貫良好品格後,認為在被告於案發時是否知道或相信涉案紙幣屬偽製方面,存在合理疑點。最終法庭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請按此處查看林穎茜資深大律師的個人資料:https://lnkd.in/gJN3J_YW


請按此處查看陳曉姸大律師的個人資料:https://lnkd.in/gffySK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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