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明哲大律师 与 杜慧燃大律师 于最新发布的《法律500强》2026年版亚太区:大中华指南中,获评为「家事法及私人客户」类别的「领先大律师」。
苏明哲大律师 参阅其排名与评述请见 此 杜慧燃大律师 「杜慧燃大律师 是一位极具能力的家事法律师,始终为客户提供极具实用性与合理性的建议。她对最新法规动态与司法判例掌握精准,能根据客户的独特处境量身定制策略方案,更具备卓越的辩护技巧——不仅积极且成功地说服法庭采纳其主张,更屡屡为客户争取有利裁决。」 参阅其排名与评述请见 此
6 days ago


高东利大律师、林国尧大律师 于最新发布的《法律500强》2026年版亚太区大中华指南中,获评为商业争议领域「领先大律师」。
高东利大律师 「高东利大律师极擅长快速消化大量资讯,并能精准简洁地切中要点。他既是优秀的战术策略家,又具备强烈的商业意识。无论书面陈述或口头辩护,其表现皆令人印象深刻且极具说服力,更常将事实复杂的案件以更易于理解的方式呈现给法官与仲裁庭。」 参阅其排名与评述请见 此 林国尧大律师 「林国尧大律师在法律实务的各个层面皆展现卓越造诣,确立了其作为顶尖大律师的非凡地位。其辩护表现尤为出色,以清晰且具说服力的法律论述见长,无论法庭或委托人皆为之折服。」 参阅其排名与评述请见 此
6 days ago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吕灼贤大律师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梁镇宗 [2025] HKCFI 5626一案的上诉人。该案上诉人被控一项「猥亵侵犯」罪,而上诉人的定罪上诉得直,获准撤销定罪。](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2c592b_7fa6f2cda1cb4bff926cab71f912d8a5~mv2.jpg/v1/fill/w_572,h_250,fp_0.50_0.50,q_30,blur_30,enc_avif,quality_auto/2c592b_7fa6f2cda1cb4bff926cab71f912d8a5~mv2.webp)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吕灼贤大律师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梁镇宗 [2025] HKCFI 5626一案的上诉人。该案上诉人被控一项「猥亵侵犯」罪,而上诉人的定罪上诉得直,获准撤销定罪。](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2c592b_7fa6f2cda1cb4bff926cab71f912d8a5~mv2.jpg/v1/fill/w_707,h_309,fp_0.50_0.50,q_90,enc_avif,quality_auto/2c592b_7fa6f2cda1cb4bff926cab71f912d8a5~mv2.webp)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吕灼贤大律师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梁镇宗 [2025] HKCFI 5626一案的上诉人。该案上诉人被控一项「猥亵侵犯」罪,而上诉人的定罪上诉得直,获准撤销定罪。
上诉人是一位著名的摄影师。上诉人面对一项「猥亵侵犯」罪,早前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上诉人的定罪上诉建基于三个上诉理由,即:(1) 原审裁判官错误地容许控方向上诉人作出侵犯其缄默权的盘问;(2) 原审裁判官在评估控方证人的可信性及可靠性时犯了错误;以及 (3) 原审裁判官错误地就修图技术采纳司法认知的原则。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李俊文裁定上诉人的定罪上诉得直,并没有下令重审。
Nov 29


Plowman Chambers 成员获权威指南 Lexology 认可
Plowman Chambers 欣然宣布,在最新发布的2026年版《Lexology Index》(前称《Who’s Who Legal》)中,本所成员获评为“思想领袖”及“推荐大律师”,涵盖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业犯罪辩护、商业诉讼等多项执业领域,或个人专章。 - 商业犯罪辩护与调查“全球顶尖思想领袖”:陈政龙资深大律师 「陈政龙资深大律师在商业犯罪辩护与调查领域声名卓著,其'创新法律论点'与'对细节的精益求精'令市场人士印象深刻。」 - 商业犯罪辩护与调查「推荐」:许绍鼎资深大律师 - 商业诉讼「推荐」:林国尧大律师 完整名单请参阅此 处
Nov 27


Plowman Chambers 成员荣获 法律 500 强 表彰
Plowman Chambers 欣然宣布,最新发布的《法律500强》亚太区:大中华指南2026年版将本所评选为监管、调查与刑事领域的顶级大律师事务所(第一梯队)。 本所始终致力为所有客户提供最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并衷心感谢客户与业界同仁的持续支持。 完整排名及评述请参阅: https://www.legal500.com/firms/235096-plowman-chambers/c-hong-kong/rankings https://www.legal500.com/rankings/ranking/c-hong-kong-bar/regulatory-investigations-and-crime/235096-plowman-chambers 陈政龙资深大律师、许绍鼎资深大律师、黄佩琪资深大律师、高东利大律师、林国尧大律师、彭浩原大律师、萧锦涛大律师、陈晓姸大律师 在最新发布的《法律500强》2026年版亚太区大中华指南中,获评为「监管、调查与刑事领域」类别之「领先资深大律师」、「领先大律师」及「新星」。 「领先资深大律师」 陈政龙资深
Nov 26


林芷莹大律师(现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何正谦大律师为第四被告在 「屠龙小队 」一案中的所有控罪争取到陪审团一致裁定无罪释放
在本港首宗根据《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第575章)提出的检控 (「屠龙小队」案件)(香港特别行政区诉李家田及其他人 HCCC 164/2022 及 HCCC 255/2023)中, 林芷莹大律师 (现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 何正谦大律师 代表被控 (1)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2)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3)串谋谋杀和 (4)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的第四被告。陪审团经审讯后一致裁定第四被告所有控罪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请按这里查看林芷莹资深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https://www.plowmanchambers.com/ii/team/priscilia-lam 请按此处查看何正谦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https://www.plowmanchambers.com/ii/team/ching-him-ho
Oct 30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何正谦大律师在HCCC 67/2023一案为被告人获无罪判决
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胡均诚HCCC 67/2023一案中,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 和 何正谦大律师 成功代表被告人,抗辩一项强奸控罪。 控方案情指,被告人在铜锣湾某酒店房间内,强奸一名家庭佣工。控方依赖被告人被捕后声称作出的招认,即他知道她不愿意发生性关系,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被告人质疑该声称的招认,并挑战指被告人一开始就没有作出该声称的招认,而且后来他是在不当的威胁及/或引诱下,才对该声称的招认签署确认。 经过十天审讯,陪审团进行两天闭门商议,最后裁定被告人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请按这里查看林芷莹资深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https://www.plowmanchambers.com/ii/team/priscilia-lam 请按此处查看何正谦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https://www.plowmanchambers.com/ii/team/ching-him-ho
Oct 30


梁耀炜大律师于 HCCC 186/2022 一案代表第三被告
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何卓为及其他七人(HCCC 186/2022)一案中,梁耀炜大律师及柯恺欣大律师代表第三被告。该被告被控《反恐条例》下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以及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 控方案情指称,七名被告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串谋于 (i) 罗湖边境口岸,(ii) 明爱医院,以及 (iii) 将军澳的一个停车场附近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性装置。 案件审讯历时207日(其中逾160日于陪审团面前进行)。最终,陪审团裁定第三被告所有控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请按此处查看梁耀炜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梁耀炜大律师
Sep 12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于 HCCC 186/2022 一案担任首席检控官
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何卓为及其他七人(HCCC 186/2022)一案中,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带领雷明隽高级检控官,江华检控官,及邝润双大律师)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该被告被控《反恐条例》下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以及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 控方案情指称,七名被告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串谋于 (i) 罗湖边境口岸,(ii) 明爱医院,以及 (iii) 将军澳的一个停车场附近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性装置。 案件审讯历时207日(其中逾160日于陪审团面前进行)。最终,陪审团裁定第一,二,及四被告交替控罪罪名成立。 请按此处查看林芷莹资深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
Sep 12


高等法院审议《保护贸易权益条例》之范围
在Hayward Industries Inc诉Ningbo CF Electronic Tech Co Ltd (宁波市思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 HKCFI 2350; [2025] 3 HKLRD 383案中,高等法院就《保护贸易权益条例》(第471章)(「PTIO」)第7条之解释审理了一项全新的法律问题。本案源于原告在单方聆讯(ex parte)阶段没有向法庭提述PTIO的相关条款,因此高等法院解除了原告的资产冻结令(Mareva injunction)。 原告寻求在香港执行一项北卡罗来纳州的判决书,追讨根据两部美国法律(《北卡罗来纳州不公平贸易和欺骗性贸易行为法》和《兰哈姆法案》)判定的损害赔偿,判决前利息和诉讼费用。根据该北卡罗来纳州法例,原告490万美元的补偿性损害赔偿金额自动增至三倍( 1,470万美元)。原告此前已在香港获得针对被告的资产冻结令,以确保可以取得部分款项。 被告成功主张原告未有向法庭提述PTIO的相关条款之举构成重大不披露,法庭据此撤销了该禁制令。在考虑重新颁令时,高等法院暂委法官林展程分析了PTI
Sep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