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范彦璋大律师于任建峰的律师纪律审裁组聆讯中代表香港律师会
于律师纪律审裁组任建峰(下称「答辩人」)一案,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带领范彦璋大律师代表香港律师会担任检控官。香港律师会的申诉指答辩人在2023年5月11日于美国国会的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听证会上的口头及书面陈词构成了作出与律师身份不符的行为,违反普通法。 审裁组接纳了检控官的陈词,并裁定对答辩人的申诉裁定证明属实。基于认为答辩人的不当行为属重大和严重,审裁组命令答辩人从律师登记册上除名,并且需要向律师会、检控员及审裁组书记支付事务费和代垫付费用。 点击此处观看纪律审裁组所作出的裁断及命令的撮要 欲观看林芷莹资深大律师的资讯,请点击 此处 欲观看更多范彦璋大律师的资讯,请点击 此处
Sep 12, 2025


梁耀炜大律师于 HCCC 186/2022 一案代表第三被告
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何卓为及其他七人(HCCC 186/2022)一案中,梁耀炜大律师及柯恺欣大律师代表第三被告。该被告被控《反恐条例》下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以及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 控方案情指称,七名被告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串谋于 (i) 罗湖边境口岸,(ii) 明爱医院,以及 (iii) 将军澳的一个停车场附近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性装置。 案件审讯历时207日(其中逾160日于陪审团面前进行)。最终,陪审团裁定第三被告所有控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请按此处查看梁耀炜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梁耀炜大律师
Sep 12, 2025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于 HCCC 186/2022 一案担任首席检控官
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何卓为及其他七人(HCCC 186/2022)一案中,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带领雷明隽高级检控官,江华检控官,及邝润双大律师)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该被告被控《反恐条例》下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以及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 控方案情指称,七名被告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串谋于 (i) 罗湖边境口岸,(ii) 明爱医院,以及 (iii) 将军澳的一个停车场附近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性装置。 案件审讯历时207日(其中逾160日于陪审团面前进行)。最终,陪审团裁定第一,二,及四被告交替控罪罪名成立。 请按此处查看林芷莹资深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
Sep 12, 2025


高等法院审议《保护贸易权益条例》之范围
在Hayward Industries Inc诉Ningbo CF Electronic Tech Co Ltd (宁波市思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 HKCFI 2350; [2025] 3 HKLRD 383案中,高等法院就《保护贸易权益条例》(第471章)(「PTIO」)第7条之解释审理了一项全新的法律问题。本案源于原告在单方聆讯(ex parte)阶段没有向法庭提述PTIO的相关条款,因此高等法院解除了原告的资产冻结令(Mareva injunction)。 原告寻求在香港执行一项北卡罗来纳州的判决书,追讨根据两部美国法律(《北卡罗来纳州不公平贸易和欺骗性贸易行为法》和《兰哈姆法案》)判定的损害赔偿,判决前利息和诉讼费用。根据该北卡罗来纳州法例,原告490万美元的补偿性损害赔偿金额自动增至三倍( 1,470万美元)。原告此前已在香港获得针对被告的资产冻结令,以确保可以取得部分款项。 被告成功主张原告未有向法庭提述PTIO的相关条款之举构成重大不披露,法庭据此撤销了该禁制令。在考虑重新颁令时,高等法院暂委法官林展程分析了PTI
Sep 2,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