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庭就逆权占有案件中的适用时效期作出裁定
2019年10月2日——在 Tang Moon Lam v Tang Ying Yeung [2019] 5 HKLRD 556 一案中,上诉法庭釐清了1991年修订的逆权占有案件的时效期(由20年缩短至12年)适用问题,解决了以往不一致的裁决。高东利大律师(由陈文敏名誉资深大律师带领)代表上诉人。判决可 在此 查阅。
2019年10月1日
上诉法庭批准警察协会上诉并颁布临时禁制令
2019年10月22日——上诉法庭批准香港警务处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就原审拒绝颁布临时禁制令的决定提出的上诉。该禁制令禁止公众查阅即将举行的区议会选举的正式选民登记册。上诉法庭强烈谴责了「起底」行为,并阐明了该行为对选举和社会的不利影响。高东利大律师(由陈乐信资深大律师带领)代表上诉人。判决可 在此 查阅,并记载于 [2019] 5 HKLRD 291。
2019年10月1日
原讼法庭釐定认可平行重组计划的原则
2019年10月17日——原讼法庭在 Re Da Yu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 [2019] HKCFI 253 一案中,釐定了在香港及开曼群岛同时进行上市公司平行重组计划(「借壳上市」)的重要原则。法院还提供了评估重组成本水平的指引。高东利大律师代表一位投资于该上市公司的困境基金出庭。判决可 在此 查阅。
2019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