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头合伙协议在没有书面合约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吗?
在 Luen Shing Steel Iron Engineering Works Ltd v Man Yip Kau and Lui Tsz Kau [2026] HKCFI 1259一案中,法院确认一份长达十年的口头合伙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并颁令就合伙的全部收入及利润进行账目结算。 被告方的立场是,各方已就使用联成作为合伙载体、共同竞投及承接联成旗下所有工地的钢铁工程,并按相等份额分摊盈亏,订立口头合伙协议。原告方则否认存在任何整体性的合伙安排,坚称分润安排仅限于少数附有独立书面协议的工程项目,并指其后向被告方所作的付款属多付或无偿性质。 经审讯后,法院接纳被告方的陈述。法院认定原告方的证人不可信且不诚实,并裁定原告方的案情从本质上难以成立。法院亦拒绝接受原告方关于口头协议欠缺确定性或因未设定合作期限而不可强制执行的论点。法院认为,各方协议的基本条款 —— 包括合作竞投工程、按相等份额分摊盈亏,以及将利润保留作为营运资金 —— 已具备充分的确定性,且符合商业常理。 完整判决书可浏览以下 连结 萧锦涛大律师受冯元钺律师行委托,代表被告方出庭。
3月17日


陈晓妍大律师于一宗涉款 2,740 万美元的洗黑钱案件中代表的被告获判无罪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庄韵琏(DCCC 153/2025)一案中,陈晓妍大律师代表的被吿被控透过银行帐户处理共计 27,447,737.08 美元款项。 法庭接纳辩方的陈词,认为被告人所呈递的文件虽未能逐一对应涉案户口内的每一笔交易,但在整体上能支持其所述业务背景可能属实。法庭并接纳,辩方结案陈词成功指出控方案情中的关键缺口:控方未能把其推论由「交易引起怀疑」提升至任何一名得知被告人所知的明理人士,必然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涉案款项「必然指向犯罪得益」的层次,从而在控方论证中制造合理疑点。被告最终获判无罪。 完整判决理由请参阅 此处 欲观看更多陈晓姸大律师的资讯,请点击 此处
3月12日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在HKSAR v Lai Chee Ying and Ors [2026] HKCFI 854一案中代表陈梓华(HCCC 147/2021一案中的第一被告)求情](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2c592b_1e947f76b8e048d5b4d2b4ac6df617de~mv2.jpeg/v1/fill/w_572,h_250,fp_0.50_0.50,q_30,blur_30,enc_avif,quality_auto/2c592b_1e947f76b8e048d5b4d2b4ac6df617de~mv2.webp)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在HKSAR v Lai Chee Ying and Ors [2026] HKCFI 854一案中代表陈梓华(HCCC 147/2021一案中的第一被告)求情](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2c592b_1e947f76b8e048d5b4d2b4ac6df617de~mv2.jpeg/v1/fill/w_707,h_309,fp_0.50_0.50,q_90,enc_avif,quality_auto/2c592b_1e947f76b8e048d5b4d2b4ac6df617de~mv2.webp)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在HKSAR v Lai Chee Ying and Ors [2026] HKCFI 854一案中代表陈梓华(HCCC 147/2021一案中的第一被告)求情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在HKSAR v Lai Chee Ying and Ors [2026] HKCFI 854一案中代表陈梓华(HCCC 147/2021一案中的第一被告)求情。陈梓华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国安法》第29(4)条及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及159C条(「第三项控罪」)。 法庭接纳了林芷莹资深大律师的陈词 – 即共同串谋者的个人角色以及行为是可以用作考虑量刑起点及《国安法》第29条下的量刑幅度及/或级别。 法庭采纳15年监禁作为第三项控罪的量刑起点,并于考虑所有求情因素后给予陈梓华总刑期8年9个月的扣减。最终,陈梓华被判处6年3个月的监禁。 欲观看 林芷莹 资深大律师的资讯,请点击 此处
2月9日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吕灼贤大律师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梁镇宗 [2025] HKCFI 5626一案的上诉人。该案上诉人被控一项「猥亵侵犯」罪,而上诉人的定罪上诉得直,获准撤销定罪。](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2c592b_7fa6f2cda1cb4bff926cab71f912d8a5~mv2.jpg/v1/fill/w_572,h_250,fp_0.50_0.50,q_30,blur_30,enc_avif,quality_auto/2c592b_7fa6f2cda1cb4bff926cab71f912d8a5~mv2.webp)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吕灼贤大律师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梁镇宗 [2025] HKCFI 5626一案的上诉人。该案上诉人被控一项「猥亵侵犯」罪,而上诉人的定罪上诉得直,获准撤销定罪。](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2c592b_7fa6f2cda1cb4bff926cab71f912d8a5~mv2.jpg/v1/fill/w_707,h_309,fp_0.50_0.50,q_90,enc_avif,quality_auto/2c592b_7fa6f2cda1cb4bff926cab71f912d8a5~mv2.webp)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吕灼贤大律师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梁镇宗 [2025] HKCFI 5626一案的上诉人。该案上诉人被控一项「猥亵侵犯」罪,而上诉人的定罪上诉得直,获准撤销定罪。
上诉人是一位著名的摄影师。上诉人面对一项「猥亵侵犯」罪,早前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上诉人的定罪上诉建基于三个上诉理由,即:(1) 原审裁判官错误地容许控方向上诉人作出侵犯其缄默权的盘问;(2) 原审裁判官在评估控方证人的可信性及可靠性时犯了错误;以及 (3) 原审裁判官错误地就修图技术采纳司法认知的原则。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李俊文裁定上诉人的定罪上诉得直,并没有下令重审。
2025年11月29日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何正谦大律师在HCCC 67/2023一案为被告人获无罪判决
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胡均诚HCCC 67/2023一案中,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 和 何正谦大律师 成功代表被告人,抗辩一项强奸控罪。 控方案情指,被告人在铜锣湾某酒店房间内,强奸一名家庭佣工。控方依赖被告人被捕后声称作出的招认,即他知道她不愿意发生性关系,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被告人质疑该声称的招认,并挑战指被告人一开始就没有作出该声称的招认,而且后来他是在不当的威胁及/或引诱下,才对该声称的招认签署确认。 经过十天审讯,陪审团进行两天闭门商议,最后裁定被告人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请按这里查看林芷莹资深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https://www.plowmanchambers.com/zh-cn/team/priscilia-lam 请按此处查看何正谦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https://www.plowmanchambers.com/zh-cn/team/ching-him-ho
2025年10月30日


林芷莹大律师(现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何正谦大律师为第四被告在 「屠龙小队 」一案中的所有控罪争取到陪审团一致裁定无罪释放
在本港首宗根据《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第575章)提出的检控 (「屠龙小队」案件)(香港特别行政区诉李家田及其他人 HCCC 164/2022 及 HCCC 255/2023)中, 林芷莹大律师 (现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 何正谦大律师 代表被控 (1)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2)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3)串谋谋杀和 (4)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的第四被告。陪审团经审讯后一致裁定第四被告所有控罪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请按这里查看林芷莹资深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https://www.plowmanchambers.com/zh-cn/team/priscilia-lam 请按此处查看何正谦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https://www.plowmanchambers.com/zh-cn/team/ching-him-ho
2025年10月30日
![高东利大律师在 YS International Property Development Ltd v Wellfirm Holdings Ltd and Law Sau Fai Francis 一案[2025] HKCFI 2754]中,代表胜诉的被告方。](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2c592b_e5ea08d8f97d4f5a8496faca9a115664~mv2.jpg/v1/fill/w_572,h_250,fp_0.50_0.50,q_30,blur_30,enc_avif,quality_auto/2c592b_e5ea08d8f97d4f5a8496faca9a115664~mv2.webp)
![高东利大律师在 YS International Property Development Ltd v Wellfirm Holdings Ltd and Law Sau Fai Francis 一案[2025] HKCFI 2754]中,代表胜诉的被告方。](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2c592b_e5ea08d8f97d4f5a8496faca9a115664~mv2.jpg/v1/fill/w_707,h_309,fp_0.50_0.50,q_90,enc_avif,quality_auto/2c592b_e5ea08d8f97d4f5a8496faca9a115664~mv2.webp)
高东利大律师在 YS International Property Development Ltd v Wellfirm Holdings Ltd and Law Sau Fai Francis 一案[2025] HKCFI 2754]中,代表胜诉的被告方。
该案涉及一项所谓的口头协议:在以21亿港元出售名为“299QRC”的大楼后,支付逾2000万港元的佣金。 经过审讯,法院作出有利于被告的判决,认定不存在支付佣金的约束性协议,并认为被告方的证据比原告方的主张更可信。该判决强调了在高价值物业交易中订立明确书面协议的必要性。 高东利大律师由何耀棣律师事务所委聘,代表被告方。 完整判决请参阅: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70081&currpage=T
2025年10月22日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于 HCCC 186/2022 一案担任首席检控官
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何卓为及其他七人(HCCC 186/2022)一案中,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带领雷明隽高级检控官,江华检控官,及邝润双大律师)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该被告被控《反恐条例》下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以及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 控方案情指称,七名被告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串谋于 (i) 罗湖边境口岸,(ii) 明爱医院,以及 (iii) 将军澳的一个停车场附近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性装置。 案件审讯历时207日(其中逾160日于陪审团面前进行)。最终,陪审团裁定第一,二,及四被告交替控罪罪名成立。 请按此处查看林芷莹资深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
2025年9月12日


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和范彦璋大律师于任建峰的律师纪律审裁组聆讯中代表香港律师会
于律师纪律审裁组任建峰(下称「答辩人」)一案,林芷莹资深大律师带领范彦璋大律师代表香港律师会担任检控官。香港律师会的申诉指答辩人在2023年5月11日于美国国会的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听证会上的口头及书面陈词构成了作出与律师身份不符的行为,违反普通法。 审裁组接纳了检控官的陈词,并裁定对答辩人的申诉裁定证明属实。基于认为答辩人的不当行为属重大和严重,审裁组命令答辩人从律师登记册上除名,并且需要向律师会、检控员及审裁组书记支付事务费和代垫付费用。 点击此处观看纪律审裁组所作出的裁断及命令的撮要 欲观看林芷莹资深大律师的资讯,请点击 此处 欲观看更多范彦璋大律师的资讯,请点击 此处
2025年9月12日


梁耀炜大律师于 HCCC 186/2022 一案代表第三被告
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何卓为及其他七人(HCCC 186/2022)一案中,梁耀炜大律师及柯恺欣大律师代表第三被告。该被告被控《反恐条例》下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以及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 控方案情指称,七名被告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串谋于 (i) 罗湖边境口岸,(ii) 明爱医院,以及 (iii) 将军澳的一个停车场附近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性装置。 案件审讯历时207日(其中逾160日于陪审团面前进行)。最终,陪审团裁定第三被告所有控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请按此处查看梁耀炜大律师的个人资料: 梁耀炜大律师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