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终审法院确认建筑物业主立案法团可豁免公契违约
在 Centre Chase Investment Ltd v IO of Castle Peak Road Int'l Industrial Bldg [2026] HKCFA 26 一案中,终审法院确认,香港建筑物的业主立案法团可透过其管理委员会,有效豁免违反大厦公契的行为,前提是有关权力须以认真、合理的方式行使。在决定应采取何种适当方案处理有关违契行为时,须考虑违契的性质及其严重程度。 在作出上述裁决时,终审法院认为《建筑物管理条例》第18(1)(c)条并未废除业主集体豁免违契的权利。 1995年上诉法庭在 Hoi Luen Industrial Centre 一案中的判决被正式宣告为不能成立,不应再予以遵循。 本案源于一宗邻里纠纷。涉案建筑物2楼的一名业主不满管理委员会决定豁免违反大厦公契条文的行为;该条文禁止在外墙竖立任何招牌。涉案招牌为若干安装于9楼外墙的仿窗框。然而,管理委员会事实上亦议决豁免其他墙身上冷气机承托结构的不合公契情况。安装该等仿窗框并不涉及违反《建筑物条例》的任何违法行为。 法院维持土地审裁处及上诉法庭的判决;各级法院
6月24日


菲律宾教会在有效行使购买选择权后,获确认拥有九龙戏院物业
在 JIL Investments Limited v Jesus Is Lord Church Limited [2026] HKCFI 1119 一案中,原讼法庭裁定,被告方为一个由菲律宾创立的全球福音派基督教会之香港分支;在其于 12 年间以每月付款方式支付逾 2,300 万港元后,已有效行使购买选择权,以额外 1 港元向原告业主购入其位于深水埗的物业。 2003 年,双方签订《租赁及购买协议》(“LPA”),据此原告将该物业租予被告,租期为 12 年。在被告付清144 期每月供款后,被告即有权行使选择权,购入该前戏院物业。 被告于 2015 年底付清最后一期月供后,尽管其已表示有意行使该选择权,业主仍提出诉讼,并其中主张:(i) 被告行使选择权及交付 1 港元费用时已属逾期;以及 (ii) 无论如何,据称接收该通知的人士并无权接收通知,因其早已辞任原告公司董事。被告则主张(除其他抗辩及反申索外),按正确理解 LPA 条款,该选择权已被有效行使。 高等法院暂委法官黄若锋裁定,被告对 LPA 的诠释正确。法院认为,有关通知已被妥为送达,而在行
6月15日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判决一名知名商人须支付逾2.34亿港元;该商人否认曾签署个人担保契据
在 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 v Yeung Ka Sing, Carson [2026] HKCFI 1693 一案中,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由林国尧大律师代表的原告,可根据个人担保向被告追讨逾2.34亿港元的欠款。本案的争议在于,被告作为一名知名商人,是否确曾签署两份个人担保契据,而该等契据的效力是将一间媒体公司所欠债务转移至其个人承担;被告为该媒体公司的主要股东。 于2008年至2010年间,原告根据七份贷款协议向成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报」)借出本金合共3,710万港元,利息为每月1%;如发生违约,则按每月3%计息。 2015年,成报被清盘,而本金一直未获偿还。 原告声称,被告透过其全资拥有的英属处女群岛公司(BVI)空壳公司持有成报的主要股权,并于2010年及2011年签署两份个人担保契据,个人担保全部债务。因此,截至判决时,被告欠付原告逾2.34亿港元。被告坚决否认曾签署该等担保,声称有关文件属伪造,并进一步辩称所需的契据形式要件未获履行,且其并无商业理由为该贷款提供个人担保
6月11日


为涉及贩运多于一种毒品案件提供更精简的量刑方法
上诉法庭近期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邱启峰 [2026] HKCA 885 一案颁下判决,就法庭处理涉及多于一种危险药物之贩运的量刑方式,带来了更清晰的指引。 上诉庭在检视 HKSAR v Chan Yuk Leong (CACC 318/2013)的「三项覆核法」的实用性时在很大程度上接纳了上诉人的陈词,并裁定: 1) 「三项覆核法」颇为复杂,而且「倾向于取代而非仅仅辅助」厘定量刑起点:见判词第28段; 2) 在「三项覆核法」之中,比例法「更容易与现行的框架相配合」,而且「较荒谬法更为简单……并且较之更为准确、有系统」:见判词第39及41段; 3) 鉴于Herry Jane Yusuph 案中所订的框架,以及《黄瑞芳案(第三号)》(Huang Ruifang (No 3)) 中修订的指引,荒谬法及换算法「再无任何有用或具原则性的作用」:见判词第42段; 4) 上诉人的刑期上诉获准,量刑起点由8年减至7年4个月:见判词第47段。 实务启示 在涉及多于一种毒品的判刑案件中,律师及法庭无须再就三
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