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訟法庭就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214 條提出的首宗呈請作出判決,拒絕作出任何賠償命令
2020年5月7日——在 SFC v Wong Wai Kwong and Ors [2020] 3 HKLRD 604 ; [2020] 3 HKLRD 664 一案中,原訟法庭經審訊後,法官 Coleman J 拒絕向Egana Goldpfeil (Holdings) Ltd(股票代碼:048)(清盤中)前董事發出賠償命令(證監會原本要求的賠償額超過20億港元),但對前董事作出了6至9年的取消資格令。 這是證監會首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提出的申請。證監會指控存在大規模資金錯用,導致超過25億港元的應收款出現問題,並要求前董事對這些損失作出賠償。 高東利大律師 代表第三答辯人(Egana 前董事)。判決書可 在此 查閱。
2020年6月1日
上訴法庭裁定警察協會上訴成功,宣布選舉規例違憲
2020年5月21日——在 Junior Police Officers' Association of the Hong Kong Police Force and Anor v Electoral Affairs Commission and Ors [2020] 3 HKC 628 一案中,上訴法庭裁定警察協會上訴成功,並宣布《選舉管理委員會(選民登記)(立法會地方選區)(區議會選區)規例》(第541A章)第20(3)條違憲。該條文要求公眾可以無限制地查閱完整的選民登記冊,其中包含超過400萬名選民的姓名及其主要居住地址。上訴法庭認為此規定對選民的隱私權及選舉權構成了不成比例的侵犯。
2020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