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CTEA1/2021 及 CTEA1/2022案件中,陳政龍資深大律師代表競爭事務委員會,高東利大律師代表錦倫旅運有限公司及其董事
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審理的兩個案件系列(Competition Commission v Quadient Technologies Hong Kong Limited and Ors CTEA 1/2021 [2023] HKCT 1 和Competition Commission v Gray Line Tours of Hong Kong Limited and Ors CTEA 1/2022 [2023] HKCT 2),當中考慮了在 Carecraft / Kam Kwong 程序中使用的事實陳述中包含的機密信息處理原則。 陳政龍資深大律師在這兩宗案件中代表競爭事務委員會,而高東利大律師則代表錦倫旅運有限公司及其董事。 有關判決可在以下查閱: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53199&currpage=T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
2023年6月1日
入選《Chambers & Partner》及《法律 500 強》排名 -- 陳政龍資深大律師、黃佩琪資深大律師、李頌然資深大律師及前成員鄧樂勤資深大律師、栢耀祖資深大律師
Plowman Chambers 熱烈祝賀本事務所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資深大律師、黃佩琪資深大律師、李頌然資深大律師入選以下排名: (1) 《Chambers & Partner》大中華區白領罪行領域的 Spotlight Table -(點擊 這裡 ) (2) 《法律 500 強》監管、調查及刑事組別的領先資深大律師及 2022 年資深大律師(點擊 這裡 ) 此外,Plowman Chambers 亦衷心祝賀我們的前任成員鄧樂勤資深大律師,同樣入選了上述排名; 並祝賀栢耀祖資深大律師,連續於《法律 500 強》香港及亞太地區家事及私人客戶組別中獲評為領先資深大律師(點擊 這裡 )。
2023年5月1日
何正謙大律師共同撰寫文章:「重新審視香港社會服務令的陳腔濫調:動亂中的非監禁刑罰」——《Global Journal of Politics and Law Research》
何正謙大律師 最近於《Global Journal of Politics and Law Research》發表了一篇有關社會服務令的文章(與張皓程大律師共同撰寫)。 該文章題為「重新審視香港社會服務令的陳腔濫調:動亂中的非監禁刑罰」, 何正謙大律師 深入探討了社會服務令作為非監禁刑罰選擇的的悠久歷史,並主張其在香港的應用應進行改革。 詳情請見: https://www.eajournals.org/wp-content/uploads/Revisiting-The-Cliche-of-Community-Service-Order.pdf
2023年5月1日
謝志浩大律師獲任命為 2023 年資深大律師
Plowman Chambers 欣然宣布謝志浩大律師將於今年被任命為資深大律師。我們熱烈祝賀謝志浩大律師獲得任命,並期待在即將舉行的資深大律師儀式上與他一同慶祝此喜慶時刻。 欲知更多關於謝志浩大律師的工作及簡介,請點擊 這裡 。
2023年5月1日
蘇明哲大律師入選 2023 Doyle's Guide 香港家事及離婚訴訟領先大律師
熱烈祝賀蘇明哲大律師再次入選 2023 Doyle's Guide 香港家事及離婚訴訟領先大律師名單。詳情請參閱: https://lnkd.in/gBnXxcNC 如需更多有關蘇明哲大律師的資料,請點擊 這裡 。
2023年5月1日
羅頌明與何正謙大律師在 Kwan Yui Huen v Secretary for Justice [2023] HKCFI 1056 一案中代表申請人勝訴
羅頌明與 何正謙大律師 在 Kwan Yui Huen v Secretary for Justice [2023] HKCFI 1056 一案中代表申請人勝訴 在此案件中,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 554 章)第 40(1) 條,批准申請人因無心之失而延遲提交其選舉申報書的申請。 法庭再次強調了「無心之失」與「不合理的粗心或疏忽行為或遺漏」之間的區別,即使此類行為並未達至惡意的程度。 羅頌明與何正謙大律師代表申請人勝訴。 完整判決書請見: https://lnkd.in/gUCF7GBa
2023年5月1日
市場失當行為及罪行概覽之講座—陳政龍資深大律師、林國堯大律師及陳曉姸大律師
市場失當行為及罪行概覽之講座 2023年1月31日,陳政龍資深大律師、林國堯大律師及陳曉姸大律師在香港證監會辦公室進行了一場關於《證券及期貨條例》中的市場失當行為條款及近期重要判決概覽之講座。 講座討論了多個重要議題,包括澳洲權威機構的相關性;檢討近期標誌性判決中闡述的原則(如 Fu Kor Kuen 、 Young Bik Fung 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中信的報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的範圍及應用;以及處理傾銷和拋售案件的注意事項。 這次講座吸引了超過100位證監會法律服務及執法部門的成員踴躍參加。 在演講中提出的問題和討論強調了從業員需要持續更新《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III 和 XIV 部分在法院和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的詮釋方式,以及近期權威機構對這些罪行或失當行為如何成立(或未成立)的細微差別的闡釋方式。
2023年2月1日
林國堯大律師在Tam Yuk Ching & Ors v Hoosenally & Neo (a firm) & Anor┬á[2022] HKCFI 3825一案中代表上訴人 (由陳景生資深大律師帶領)
陳景生資深大律師及林國堯大律師在Tam Yuk Ching & Ors v Hoosenally & Neo (a firm) & Anor┬á[2022] HKCFI 3825一案中代表上訴人 在Tam Yuk Ching & Ors v Hoosenally & Neo (a firm) & Anor┬á[2022] HKCFI 3825一案中,原訟法庭(就聆案官聆訊後提出的上訴)考慮了多項問題,其中包括最高法院在 Marex Financial Ltd v Sevilleja [2021] AC 39 一案中的判決所引發的反射性損失原則是否適用於香港,以恢復原本被聆案官剔除的申索,前提是這些申索只是其他原告所蒙受的反射性損失。 特別是 Marex 案,導致 Lord Millet 在 Johnson v Gore Wood & Co (No 1) [2002] 2 AC 1、Giles v Rhind [2003] Ch 618、Perry v Day [2005] 2 BCLC 405 及 Gardner v Parker [2004]
2023年2月1日
高東利大律師在 The Joint & Several Liquidators of Joy Rich Development Ltd v Chen MuHua 一案中代表清盤人
在THE JOINT AND SEVERAL LIQUIDATORS OF JOY RICH DEVELOPMENT LTD v. CHEN MUHUA (also known as WINKY CHAN) AND ANOTHER; Reported in: [2022] 5 HKLRD 1021 一案中,法院原本批准一名清盤人就一宗針對清盤中公司的訴訟進行抗辯。原清盤人其後被法院罷免,現任清盤人尋求接手進行訴訟。法院拒絕了該申請。 在清盤人的申請下,法官 Harris J 批准清盤人就法院的判決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高東利大律師代表清盤人,詳情請 按此 查看判決書。
2023年2月1日
林彥言大律師榮獲2022年余叔韶紀念獎學金
Plowman Chambers 熱烈祝賀 林彥言大律師 ,於2022年獲得香港大律師公會頒發的余叔韶紀念獎學金,該消息於2023年2月7日的第019/23號通告中公佈。
2023年2月1日



